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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四政办发〔2011〕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辽河农垦管理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201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201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按照省政府提出的今年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围绕推进四平市“一核三带”富民优先战略纲要,以加快阳光政务、服务型政府建设为目标,以服务人民群众为主线,以推动行政权力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农村基层政务公开为重点,加大工作落实力度,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社会效益,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服务。

  一、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一)推进重大决策公开。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决策的责任制度、重大事项的集体决策制度、重大决策的听证和公示制度,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决策的必经程序,增强公共政策制定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二)推进行政权利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进一步清理审核各级行政机关的行政职权,明确来源和依据,编制职权目录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

  (三)推进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6月底前实现省、市、县三级政务大厅联网运行,对行政审批项目和服务事项实现全程监管。

  (四)推进招投标统一平台建设。规范招投标公告制度和代理行为,规范招投标业务操作程序,建立全市统一的综合评标专家库。进一步明确进入市政务大厅的招投标业务范围,凡是由以政府投入为主的招投标项目,都要在市政务大厅招投标平台规范运行。

  二、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五)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兼)职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做到有专(兼)职机构负责、有专(兼)职人员承办,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六)要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围绕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扩大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范围。财政部门要及时公开人大批准的预决算报告,加强预算公开制度建设,积极研究、逐步推进政府公共支出、基本建设支出、行政经费支出和“三农”、水利、教育、医疗等各类财政专项资金支出情况公开。发展改革、工信、住建等部门要加强重大建设项目计划安排以及进展情况的信息公开。在重大事故、事件的处理上,要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要求上报和发布权威信息,公布事实真相,全面客观介绍事件进展情况、政府举措和公众防范措施。对社会上流传的不真实信息,相关部门要及时予以澄清,防止因信息发布不及时、不全面造成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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