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医政司关于报送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有关信息的通知
(内卫医政字〔2011〕509号)
各盟市卫生局:
现将《
卫生部医政司关于报送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有关信息的通知》(卫医政疗便函〔2011〕126号)转发你们,并就报送试点工作有关信息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盟市卫生局汇总辖区内相关医疗机构报送信息,统一填写《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信息报送表》(附件1)。试点医院包括卫生厅指定试点医院(全区三级综合医院)、盟市卫生局指定试点医院、旗县卫生局指定试点医院和自行组织开展临床路径管理的医院。
二、请各盟市卫生局按照《评估方案》要求,分别形成2010年度和2011年第一季度本辖区试点工作评估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1.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2.已开展试点病种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情况,各试点病种进入临床路径管理病例数及变异情况。
3.试点工作中所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三、请各盟市卫生局组织辖区内各卫生厅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医院认真开展试点评估工作,指导自治区级试点医院分析2010年1~12月、2011年第一季度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病历资料,按照要求分别填写《单病种相关非特异性指标评估表》(附件2)。
四、请各盟市卫生局将《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信息报送表》、各卫生厅指定试点医院《单病种相关非特异性指标评估表》和2010年度、2011年第一季度试点工作评估报告于5月27日15时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卫生厅医政处。
联 系 人:吴进龙
联系电话:0471-6957817
电子信箱:nwyzc@163.com
附件:1.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信息报送表
2.单病种相关非特异性指标评估表
3.
卫生部医政司关于报送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有关信息的通知(略)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1
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信息报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