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2011年以直补资金担保为农民提供信贷支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政办发〔2011〕28号)
铁东区、铁西区人民政府,辽河农垦管理区、四平经济开发区、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市财政局关于《四平市2011年以直补资金担保为农民提供信贷支持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五月九日
四平市2011年以直补资金担保为农民提供信贷支持试点工作方案
为引导更多信贷资金投向农村,减轻农民负担,推动农村经济快速发展,依据《吉林省以直补资金担保为农民提供信贷支持试点工作方案》及“三农”业务的相关规定,结合现行财政直补政策,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有效衔接财税政策与农村金融政策,活跃农村金融市场;以农民自愿为前提,利用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作担保,引导更多信贷资金投向农业农村;以农村实际和农民需求为出发点,合理设计金融产品,减轻农民负担,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 推动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与国家政策相一致原则。直补资金担保贷款有关规定要与国家现行直补政策和相关金融政策要求保持一致;
二是坚持农民自愿原则。直补资金担保贷款要以农民自主自愿为前提,不得强制要求农民参与;
三是坚持方便农民原则。贷款制度设计、品种设定、操作方式等要最大限度方便农民;
四是坚持减轻农民负担原则。贷款利率要尽可能降低,减轻农民负担;
五是坚持风险可控原则。要严格防范贷款风险,对可能涉及的风险要进行有效控制;
六是坚持有利于培育农村金融市场原则。要完善农村金融市场,构建农民信用体系,培养农民良好的信用意识。
二、主要内容
以直补资金担保为农民提供信贷支持试点的工作模式是“政府引导、财政搭台、农民自愿、金融跟进”。“政府引导”就是整个工作在政府指导和协调下进行;“财政搭台”就是依托现有直补资金发放渠道,财政部门为农民和银行搭建平台并提供服务;“农民自愿”就是农民自愿以未来应得的直补资金作担保向银行申请贷款;“金融跟进”就是银行依据相关政策和要求,确定农民贷款限额并与农民签订贷款合同,为农民发放贷款。如果农民按期还款,直补资金正常发放,如果农民逾期不能偿还贷款,财政部门将按照农民与银行签订的合同,用其以后年度直补资金归还所欠贷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