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落实深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三项任务
1.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创新载体,活化方式,全面加大对国发〔2010〕23号和吉政发〔2010〕2号、吉政发〔2010〕11号和四政发[2010]6号文件的宣传力度。各地、各部门要组成宣讲团,深入各行业、各类企业进行广泛宣传,全面拓展宣传广度,延伸宣传深度,提高宣传效果,把文件精神宣传到每个企业、每个员工。通过播放安全公益广告、发布安全警示等形式,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应急知识,提高全民识灾、防灾和科学自救能力。
2.多渠道强化安全教育。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组织开展第十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推动企业全面开展新员工进厂安全生产“第一课”教育活动,深化岗位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素质;将安全生产纳入各级党校和干部轮训内容,定期对领导干部进行安全培训,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推动开展全民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
3.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组织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干部集中学习国发〔2010〕23号和吉政发〔2010〕2号、吉政发〔2010〕11号和国家安监总局第36号令等文件,举办县(市)区、经济开发区安全监管干部执法培训班,不断提升安全监管人员专业化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督促各类企业尤其是煤矿等高危行业企业,严格执行岗前培训等规定,企业所有新招用人员,必须经认真培训和严格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不得以任何理由减少岗前培训时间、压缩培训内容、改变培训程序。继续加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推进以班组长为重点的全员安全培训。继续开展安全培训专项治理,重点整治重收费、轻培训和乱收费、滥发证等问题。
(六)落实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三项任务
1.加强应急演练。加强重点部位、重大活动等方面的应急预案编制和发布工作。指导各单位落实必要的应急装备,因地制宜地落实群众性应急防范措施。加强专业救援队伍训练,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重点推进矿山、危险化学品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充实必要的救援物资和装备。着力建设覆盖全市的危险化学品、矿山应急救援骨干队伍和救援基地。做好申请安全生产应急装备项目及资金工作。
3.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及应急避险系统建设。建设全市重大危险源监管与应急救援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加快建设全市安全生产基础信息数据库。加强信息管理,完善安全生产预警预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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