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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集中整治恶意抢建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集中拆除阶段, 5月26日至6月15日。根据排查清理的有关情况,及时下达限期拆除通告。对到期不能自行拆除的,由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调度,分区域开展地毯式拆除。涉及拆除哪个区域内的违章建筑,由所在地的区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主管领导负责牵头调度。国土、住建部门负责组织人力、车辆等,实施强拆工作;市农经局牵头,纪检监察、检察机关配合负责对郊区农民承包田流转情况进行理顺、规范,对违规流转承包田的,予以严肃处理;纪检监察、检察机关负责对市直机关、乡村干部参与恶意抢建等违法行为的,及时立案侦查并严肃处理;公安机关负责对阻挠强拆的违法抢建责任人,依法予以严肃处理;法院负责涉及行政强制拆除时,简化程序、及时受理;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市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社等新闻单位,对专项行动全程跟踪报道,对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

  (四)总结验收阶段, 6月16日至6月20日。对这次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总结汇总,6月20日报市政府。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振才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柴 伟  副市长

  副组长:刘向一  市政府副秘书长

  蔺广太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刘同明  市住建局局长

  成 员:黄 成  铁东区代区长

  侯 川  铁西区代区长

  王景祥  四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程远平  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红月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张志华  市农经局局长

  李继春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王作范  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吕 锋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唐亚民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田景谚  市信访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督查室。

  主 任:刘向一(兼)

  副主任:蔺广太(兼)

  刘同明(兼)

  张秀权  市委督查室主任

  魏玉利  市政府督查室负责人

  成 员:于荔欣  铁西区副区长

  高信文  铁东区副区长

  符建军  铁东区法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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