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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2011年第二季度区县(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报备情况的通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2011年第二季度区县(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报备情况的通报
(哈政法综〔2011〕5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法制部门,各委、办、局法制机构:
  2011年第二季度,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共收到区、县(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府部门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86件,其中区、县(市)人民政府报备的规范性文件25件,市政府部门报备的规范性文件61件。具体处理情况是:予以备案登记的82件,退回的4件。
  区、县(市)人民政府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具体分布是:道里区人民政府4件、南岗区人民政府1件、香坊区人民政府4件、呼兰区人民政府4件、阿城区人民政府2件、巴彦县人民政府1件、方正县人民政府3件、木兰县人民政府1件、尚志市人民政府5件。市政府部门报备的规范性文件的具体分布是:市财政局2件、市城管局1件、市地税局3件、市工商局3件、市公安局14件、市国土局2件、市建委2件、市建委11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1件、市民政局2件、市药监局1件、市水务局4件、市文化局3件、市物价局2件、市公积金中心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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