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统计工作的通知
(赣府厅字〔2011〕90号 2011年5月25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当前,我省正进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新阶段,迫切需要统计部门提供更加及时、准确、全面的统计信息,对统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统计公信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统计工作的重要性。统计是实行科学决策和宏观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对加强和改进宏观调控、引导和促进科学发展、提升和强化政府公信力,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十二五”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我省全面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奋力实现跨越发展的重要时期,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对准确把握经济发展态势,及时反映我省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成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做好统计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认真、严格遵守和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统计法律法规。各级统计部门要严格依法开展统计工作,坚决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计制度,规范管理统计行为,构建高效管理机制,着力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加快统计信息化建设,认真履行管理和监审职责,严把统计数据质量关,切实保证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三、强化统计监测,大力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各级统计部门要密切关注和研究国际、国内大环境对全省经济发展的影响,加强对宏观经济运行态势和社会发展情况的分析,及时准确把握经济运行态势。要围绕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发展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深入开展统计监测分析,不断提高统计质量,努力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统计服务。各级领导要善于运用统计数据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科学利用统计成果指导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培育特色产业,增强经济发展后劲,促进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