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2011年全国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意见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
  责任单位: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设区市政府
  完成时限:2011年12月底
  (八)规范行政服务中心运行。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江西省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法》规定,建立健全本级行政(便民)服务中心(窗口)的机构职责、工作机制、工作程序、管理考核、责任追究等,推动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牵头单位:省监察厅
  责任单位: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设区市政府
  完成时限:2011年12月底
  (九)整合政务服务资源。完善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领域的市场运行机制,完善管理体制,打造统一规范、公开透明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监管网络。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集中管理,拓展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范围,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公开、公平、公正。切实规范有形建筑市场、土地交易市场、产权交易市场、政府采购市场和药品采购市场,不断扩充进入中心交易的项目,全面推进省、市、县、乡四级公共资源交易网络建设。
  牵头单位:省监察厅、省工信委
  责任单位: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设区市政府
  完成时限:2011年12月底
  (十)完成电子政务资源整合与建设任务。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省监察厅建设统一高效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整合全省政务信息网络资源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0〕142号)要求,切实抓好8个重点项目的建设任务。各牵头部门要作好规划设计、工程建设、招标采购、竣工验收、运行应用、维护保障等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大力协助,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牵头单位:省工信委、省监察厅
  责任单位: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设区市政府
  完成时限:2011年12月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完善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加强人员配备和队伍建设,加大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工作指导和宣传培训,推动政务公开不断深入。各牵头单位要按照分工意见,明确任务,细化方案,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措施落实、务求实效。各责任单位要结合本单位职责、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推动一般。
  (二)加强统筹规划。各地各部门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中,要注意在统筹规划的基础上加强与相关工作的协调。做到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与完善政府运行机制相结合,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结合,与大力发展电子政务相结合,与党务公开、司法公开、厂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相结合,探索联动办法,形成工作合力。省直各部门在做好自身政务公开工作的基础上,要加强对本系统和行业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