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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医药卫生体制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及部门分工的通知


  30.启动实施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建设方案。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的投资计划,建设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地方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按时竣工投入使用。(市发改委、卫生局、财政局、教育局负责)

  31.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和巡回医疗。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建立全科医生团队,推进家庭签约医生服务,为辖区居民提供方便、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中医药等适宜技术和服务。(市卫生局负责)

  32.大力推行院长(主任)负责制,落实管理责任,提高管理效率。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推行规范化、精细化管理,运用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规范基层用药和医疗行为,控制基层门诊输液和抗生素、激素使用。(市卫生局负责)

  33.明显提高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量占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总量的比例。(市卫生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34.拓展和深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扩大服务人群,增加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25元。提高部分除国家、省承担的以外,市、区各承担50%,必保及时足额到位。(市卫生局、财政局负责)

  35.完善并严格执行9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操作规范和考核办法,提高服务水平。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50%左右。进一步提高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做好农民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每年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体格检查。高血压、糖尿病管理人数分别提高到8万人、3万人以上,发现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全部纳入管理范围。(市卫生局、财政局负责)

  36.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实施健康公益惠民工程,开展健康服务企业、公益助推发展活动,建立健康教育队伍、完善健康宣传网络,多渠道多方式普及健康科学知识,积极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全民健康素质。(市卫生局负责)

  37.在前两年基础上,再完成适龄妇女宫颈癌检查1万人,乳腺癌检查1万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5%以上,继续开展农村生育妇女免费补服叶酸。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开展复明手术。完成6000户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任务。继续实施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项目。(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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