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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意见

  1.全面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居民健康素质。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操作规范和考核办法,拓展和深化9类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内容,覆盖城乡70%以上服务人群,提高服务质量。2011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补贴标准从人均15元提高到25元。提高部分除国家、省承担的以外,市、区各承担50%,必保及时足额到位。服务内容中,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50%左右。扩大儿童生长发育保健年龄组;开展对孕产妇早期随访的实验室检查,进一步提高孕产妇保健管理比率,控制孕产妇死亡率在25/10万以内;做好农民工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扩大老年人健康服务范围,在体格检查的基础上增加实验室检查项目,开展老年人健康危险因素调查,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50%以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人数分别提高到8万人、3万人以上;发现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全部纳入管理范围;健康教育要贯彻依托主导、突出主题、抓住主线、建强主干、服务主体的方针,2012年底前在增加10%频次的基础上,建立6个健康教育专家团,拓展10个健康大讲堂、百个健康生活指导站、5个健康专业展示馆等健康教育网络,建立各县(市)、区社区健康报网、开辟市县报刊电视健康专栏、开办健康网站等方式开展公民健康素养教育,普及健康科学知识,开展年度健康领军公益模范奖章奖状评选,积极倡导推动健康生活方式,促进全民健康素质的进一步提高。

  2.落实预防为主,完成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11年累计完成对适龄妇女宫颈癌检查5万人,乳腺癌检查5万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5%以上,继续开展农村生育妇女免费补服叶酸,做好15岁以下儿童乙肝疫苗的补种、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和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等国家补助项目,完成6000个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任务。

  3.大力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重点传染病防治体系建设,强化重点传染病监测的及时性和系统性,加强各级疾控中心实验室建设,提升监测检验能力。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各项经费由政府预算全额安排。建立大病救治体系,确定大病救治范围和临床诊疗路径标准,制定大病救治管理办法,启动设立大病救治基金试点工作。按照有力、有序、有效的原则,统调社会多方资源,建立完善预案齐全、信息畅通、反应迅速、指挥有力、配合得当、处置有效的公共卫生应急救援救助保障体系。

  4.实施健康公益惠民工程,奠定实现医改目标和健康四平的坚实社会群众基础。积极调动社会健康公益团体力量,设计和实施各类提升群众健康素养、卫护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促进社会健康生活方式养成的公益惠民项目活动,要围绕市委市政府扶持百户重点企业计划,开展好“健康服务企业、公益助推发展”活动,完成对100户重点企业、1000个健康服务项目和万人企业员工受益任务,提高城市农村广大人民群众应对疾病、保持健康的能力,减少政府财政负担,有力配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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