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法律信息 | 法律新闻 | 案例 | 精品文章 | 刑事法律 | 民事法律 | 经济法律 | 行政法律 | 诉讼法律 | 合  同 | 案例精选 | 法律文书 | 合同范本 | 法律常识 | 司考题库 | 
法律图书 | 诉讼指南 | 常用法规 | 法律实务 | 法律释义 | 法律问答 | 法规解读 | 裁判文书 | 宪法类 | 民商法类 | 行政法类 | 经济法类 | 刑法类 | 社会法类 | 案例趋势 |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建城区41校建设项目征地房屋征收的通告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建城区41校建设项目征地房屋征收的通告
(同政发[2011]61号)


根据大同市人民政府及市规划局有关文件批准,决定于今年扩建城区41校,现将该工程有关征地房屋征收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大同市城区扩建第41小学校

  二、建设单位:大同市城区教育局

  三、征收人:大同市城区人民政府

  四、征收范围:东邻工农路;南邻规划商业用地、西邻现状住宅;北邻向阳街。

  五、征收时间:具体征收时间由城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确定。

  六、上述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建筑物由其所属单位、个人在通告发布公示期后自行腾空,并在城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确定的征收时间内携带有效证件到现场进行登记、核实、确认。

  七、上述范围内所有无规划许可证、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建筑一律无偿拆除、市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驻同中央、省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有证建筑不予补偿,其他有证建筑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合理补偿。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律信息 | 法律新闻 | 案例 | 精品文章 | 刑事法律 | 民事法律 | 经济法律 | 行政法律 | 诉讼法律 | 合同 | 案例精选 | 法律文书 | 合同范本 | 法律常识 | 
法律图书 | 诉讼指南 | 常用法规 | 法律实务 | 法律释义 | 法律问答 | 法规解读 | 裁判文书 | 宪法类 | 民商法类 | 行政法类 | 经济法类 | 刑法类 | 社会法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