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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建东小城东侧道路征地拆迁通告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建东小城东侧道路征地拆迁通告
(同政发[2011]77号)


为了完善东小城周边道路交通网,改善居民出行条件,市政府决定新建东小城东侧道路,现将征地拆迁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道路名称及拆迁征地范围。

  东小城东侧道路:道路位于永久村东侧,呈南北走向,南起永久村安置区,北至兴云南街,全长1.4公里,道路规划红线30米。

  二、建设单位:大同市市政建设发展公司。

  三、拆迁部门:大同市南郊区人民政府。电力等管线设施由产权单位负责迁移。

  四、道路红线范围内所有无规划许可证、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建筑一律无偿拆除;市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驻同中央、省事业单位和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有证建筑不予补偿,其它有证建筑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合理补偿。

  五、上述范围内国有划拨土地无偿收回;已出让土地尚未开发的,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收回;农村集体土地,道路占用的按市政道路征地标准征用。

  六、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上述范围内严格禁止任何单位,个人、村民的一切新、扩、改建行为,否则,造成的损失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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