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南京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


  “十二五”期间,全市以街道(镇)为单位,逐步实现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覆盖;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率达100%;政府办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镇村一体化管理的达100%;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达100%;所有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规定完成全科医师培训。

  三、主要任务

  (一)以公益性为核心,深化管理体制改革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含镇街卫生院、村卫生室)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益性事业单位,主要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由所在区县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每个街道(镇)或每3-5万常住人口由政府举办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使用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30-50张以康复为主的床位,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床位总数原则上不超过100张,其建设规模在业务用房使用面积基础上,每床增加建筑面积30平方米。

  建立健全总量控制、动态调整的编制管理机制。依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镇街卫生院,下同)承担的工作任务,结合服务人口及当地自然、经济和社会条件情况,由编制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动态调整,合理核定需要的人员编制。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常住人口每万人配备11名编制的标准核定,郊区县及城区涉农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常住人口每万人配备11-15名编制的标准核定,具备条件的区县可适当浮动,但每万常住人口最高不超过18名。设立护理康复、日间观察床位的,按规定增配适量医师、护士和药学技术人员。以区县为单位,核定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编制总量。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功能定位、职责任务、服务人口、服务范围等因素,逐一核定每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事业编制,并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核定的人员编制,作为其聘用人员依据。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人员编制纳入上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总额中统一核定并统筹使用。

  (二)以竞争上岗、按岗聘用为重点,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在核定编制的基础上,全面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实行科学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薪、合同管理,建立绩效考核、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核定的编制范围内,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科学规范设置岗位,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不低于总岗位数的80%,按规定配备药学技术人员。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