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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菜篮子”工程领导小组为该项目的组织协调机构,市商务局为建设主体单位,全面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市发改委、财政局、农委、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局、食药监局、城管局等各成员单位协同参与,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各区县政府要加强对肉菜追溯体系建设的组织协调,负责抓好辖区内各环节追溯子系统建设有关各项工作的协调落实以及运行情况检查督促。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大组织协调力度、齐心协力开展工作,确保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在我市尽快建成并有效运行。

  (二)实行目标管理

  市政府于2011年2月1日下发的《关于印发南京市2011年经济和社会建设工作目标分解方案的通知》(宁政发〔2011〕33号),明确将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项目作为政府民办实事项目列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建设工作目标,并与各区县政府签订了责任书。各区县政府要分别与区县有关部门和街(镇)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项目落到实处。

  (三)明确责任分工

  市商务局负责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系统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运行;市发改委负责项目立项;市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的调度、管理;市农委负责郊区县蔬菜生产基地、“产销对接”核心企业信息追溯子系统建设的衔接;工商、质监、卫生、药监、城管、教委等市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分工,负责农产品市场、食品加工企业、大型餐饮企业、院校食堂、机关团体单位信息追溯子系统建设的衔接。各试点建设单位要把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系统建设作为重要工作加以落实,要加快推进批发市场电子结算、超市商品管理结算系统升级改造、各环节农残检测等支撑系统建设,按要求及时、准确地做好各项数据的采集、录入、传输工作,管理和使用好系统的设施设备。

  (四)强化制度建设

  市各有关部门、各区县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对项目承建单位的资质要求,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我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项目承建单位,并采取软、硬件和系统运行全包式的服务外包形式进行系统建设与运行维护。要对追溯体系建设项目实行全程质量监理,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高水平建成使用。要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肉类蔬菜流通体系建设及运行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认真开展工作,确保我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成功建成和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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