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苏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实施意见
(苏发〔2010〕5号 2010年6月9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
《廉政准则》),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深入推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现结合江苏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实施
《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贯彻实施
《廉政准则》、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现实需要,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重要保证。各级党委(党组)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
《廉政准则》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贯彻
《廉政准则》与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结合起来,深入分析本地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完善相关制度,确保
《廉政准则》得到全面执行。要切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教育,把
《廉政准则》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院和其他干部培训机构的教学计划,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任职资格理论考试内容,采取有效形式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全员学习,通过深入学习,准确理解、全面掌握
《廉政准则》的各项要求,使
《廉政准则》真正成为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规范。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充分履行职责,积极协助同级党委(党组)抓好准则的贯彻实施,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健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推动
《廉政准则》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