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密切联系群众实施阳光政务六项制度的通知
(白政发〔2010〕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关于建立密切联系群众实施阳光政务六项制度》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关于建立密切联系群众实施阳光政务六项制度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畅通政府与群众沟通联系渠道,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全力打造公开、公正、为民、高效的阳光政务,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实施阳光政务六项制度。
一、市长“直通车”制度
(一)市长公开电话接听日。
1.每月第一周星期二晚6点至8点,为市政府领导直接接听、受理市民的电话诉求日。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通过白城日报、白城电视台、市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各位市政府领导的工作分工和具体接听、受理市民的电话诉求时间。
2.市政府领导根据市长公开电话接听日安排,要亲自接听、受理市民的电话诉求,现场解答和处理市民投诉。当时能答复的,直接答复解决;当时不能答复解决的,要向市民说明情况,告知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由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跟踪督办。
3.市政府领导接听日期间,有关分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保持电话联动,保证第一时间内解决好市民群众投诉的问题。
(二)市长网上在线解答日。
1.每月第三周星期四晚6点至8点,为市政府领导网上在线解答日。市政府自动化办公室要通过网站公告各位市政府领导的工作分工和具体网上在线解答时间。2.市政府领导根据网上在线解答日安排,要亲自与网民实行互动,解答网民的咨询、投诉、诉求,接受网民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对网民提出的问题,当时能答复的,要立即答复;能解决的,要马上解决;不能答复解决的问题,告知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反馈,市政府督查室跟踪督办。3.市政府领导网上在线解答日期间,有关分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参加与网民互动,共同解答网民的咨询、投诉、诉求,接受网民提出的建议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