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科技队伍建设,突出培育自主创新人才。
1.加大科技人才培养力度。在建立和完善后备人才库的基础上,着眼现有人才队伍的提高,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高层次人才的选拔与培养。加强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横向联合,通过联合办学、专家讲学、举办各类研讨班、进修班以及共同攻关项目、参与省以上科技项目研究和委托代培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各类人才的素质。有重点的选拔一批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到国内外重点院校、大型企业及经济发达地区进修或考察锻炼。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域外科技人才培养基地。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全市科研人员获得博士学位人数达到10人以上,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实现老、中、青比例结构合理的梯次配置。
2.积极做好科技人才引进工作。立足本地实际,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尤其是对高级专门人才及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紧缺人才,在住房、工资待遇、社会保障、收益分配、子女就学就业等方面要采取切实可行的优惠政策,增强人才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激励更多的优秀人才到白城发挥聪明才智、建功立业。支持和引导企业重点引进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拥有发明专利和专项技能的人才,把人才的引进与项目建设结合起来,与重大课题攻关结合起来,与重点产业发展结合起来,实现人才引进与项目对接、与产业互动。到“十二五”期末,全市引进高层次科技与管理人才不少于50名,科技、组织、人事等部门争取国家和省人才支持项目不少于20项。
3.优化创新人才发展环境。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鼓励支持科技人员领办创办科技企业和引进人才等相关政策,建立以业绩和能力为重点的自主创新人才评价体系,坚持在创新实践和竞争中选拔人才。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促进各类技术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充分调动投智者和投资者的创新积极性。以项目促进优秀人才引进,大力吸引留学生来白城创业,对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引进的学术带头人和归国留学人员的科技项目,每年从市财政科技投入中安排经费,择优项目予以支持。加大对科技创新人才、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和优秀创新团队的科技奖励力度,对在科技创新活动中取得重大科技成果、产生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贡献突出的优秀科技人才授予“白城市有突出贡献科技工作者”和“白城市劳动模范”称号,并予以重奖。
(二)完善政策措施,保障创新发展。
1.加大财政公共投入。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大幅度增加科技投入的有关规定,依法保障科技经费投入。市财政预算对科学事业费的安排逐年提高,财政对科技投入的增幅高于当年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的比例。2011年市本级科技研究与开发经费投入达到150万元,占当年财政收入的1%,2012年达到1.2%,“十二五”期末达到1.5%。设立市本级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和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补贴基金,并纳入财政预算,年度预算额度不少于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