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天津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日常评标行为监督工作的通知
(建招标〔2011〕99号)
各区、县建委,各评标专家,各有关单位及人员:
为加强对工程评标专家的管理,规范评标行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评标专家日常评标行为监督工作,现对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有形建筑市场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招标监督人员的意见对评标专家每次评标行为进行记录,并填写《天津市评标专家日常评标行为记录表》(见附件)。
二、评标行为记录通过上网方式填报。各区、县有形建筑市场管理人员应当在评标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登陆天津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网填报每名评标专家的评标情况,填报情况作为市建交中心对区县有形市场考核的内容。网站地址:http://60.29.123.2/Expert/exp/main.aspx。
三、评标专家可对评标行为记录情况进行查询。在评标结束的3个工作日后,评标专家可登陆天津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网进行查询。如无相关评标行为记录信息,请及时与填报部门联系补充填报,避免对日后评标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四、市建交中心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对专家表现定期汇总。评标专家行为记录作为评标专家信用评价、标后评议、责任追究以及年度考核与动态管理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