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调整公路、高速公路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权限的函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调整公路、高速公路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权限的函
(建招标〔2011〕179号)


市市政公路管理局: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三定方案”(津党办发〔2010〕71号),明确我委“负责高速公路、公路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设备、材料招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市政府第30号令)中也明确规定我委“对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为继续做好公路、高速公路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我委将于2011年3月1日起对我市公路、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相关问题进行调整,请你局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