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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同意建设金山区优质梨生产基地项目的批复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同意建设金山区优质梨生产基地项目的批复
(沪农委[2011]215号)


金山区农业委员会、财政局:

  你区的《关于金山区优质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请示》(金农委字[2011]11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区建设优质梨生产基地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金山区优质梨生产基地。

  二、项目建设地点

  金山区亭林镇周栅村。

  三、项目建设单位

  上海意景苑葡萄种植专业合作社。

  四、项目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水泥道路、水泥明沟、排灌泵站等基础设施,大棚、梨棚架式等生产设施,新品种引进等(详见附件)。

  五、项目建设投资和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437.89万元,其中水泥道路、水泥明沟、排灌泵站等基础设施84.55万元,大棚、梨棚架式等生产设施305.5万元,新品种引进15.4万元,农业项目费用32.44万元(自筹资金列支)。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245.21万元,区级配套资金105.1万元,项目单位自筹87.58万元。市级扶持资金以批准的决算为准。为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减少资金拨付环节,项目资金实行区级报账制和专账核算。

  上述项目建设内容涉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依法办理。希望项目建设单位接到本批复后,严格按照规范程序组织项目实施,尽快完成项目建设,尽早发挥建设效益。

  此复。

  附件:金山区优质梨生产基地建设明细表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五日

  附件
  金山区优质梨生产基地建设明细表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万元)

投资额(万元)

备           注

一、基础设施

84.55

 

(一)道路

平方米

3170

 

37.19

 

1、水泥道路

平方米

2745

0.012

32.94

4.5米宽、厚20厘米、块石25厘米

2、水泥道路

平方米

425

0.01

4.25

2.5米宽、厚15厘米、块石25厘米

(二)明沟

米

2940

 

33.36

 

1、水泥明沟

米

2300

0.012

27.6

上口宽100厘米,底35厘米,深100厘米

2、水泥明沟

米

640

0.009

5.76

上口宽80厘米,底30厘米,深80厘米

(三)泵站

座

1

14

14

14寸泵,电动机15KW,1.5米涵闸

二、生产设施

305.5

 

(一)滴灌

亩

160

0.35

56

卧式离心泵站等、有资质企业施工

(二)大棚

平方米

14400

 

116

适合果树生长的大棚

1、大棚

平方米

3200

0.017

54.4

钢管高5米,40*40米5连栋

2、大棚

平方米

11200

0.0055

61.6

钢管高3.2米,40*8米5单栋

(三)电力

米

1160

0.0125

14.5

35平方包皮线路、60KW用电申请

(四)梨棚架

亩

110

0.6

66

水泥管、钢丝结构

(五)仓库

平方米

600

0.075

45

实心砖墙立面琉璃瓦屋面层高4米

(六)操作棚

平方米

200

0.04

8

钢管立柱,夹层彩钢板顶面

三、其它 

15.4

 

1、新品种引进

亩

110

0.14

15.4

种苗6160株

四、农业项目费用 

32.44

设计、监理、管理、审价和不可预见费等。

合计 

43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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