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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闫三选任职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闫三选任职的通知
(陕政任字〔2011〕62号)
省政府法制办:
省政府2011年6月27日决定,任命:闫三选为陕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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