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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2011年吉林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要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要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将监管重心下移,把专项整治执法行动任务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特别是要把城乡结合部、社区、校园周边、车站、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的监管任务明确到基层工商分局(所)、明确到执法人员。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广泛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开展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执法行动工作,引导新闻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和客观准确报道,重点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展、成效和典型经验,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执法行动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四)总结情况,及时上报
  要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执法行动的情况总结和信息上报工作,严格执行上报制度,履行上报程序,畅通上报渠道。对食品安全等有关重大、突发问题,要立即向当地政府上报,采取措施妥善处置。同时,上报上一级工商机关,确保重大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处理。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要于2011年12月20日前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执法行动情况汇总形成书面材料,与《2011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执法行动情况统计表》一并上报省局食品处。上报邮箱:jlsspc2009@126.com。联系人:刘英春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执法行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类     别

单位

数 量

其中农村市场

出动执法人员

人次

检查经营户

户次

检查食品添加剂经营户

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

取缔无照经营户

吊销食品流通许可证

吊销营业执照

捣毁制假售假窝点

查扣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数量

公斤

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件

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值

万元

罚没金额

万元

移送司法机关案件

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

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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