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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转发《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暨冬春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转发《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暨冬春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

  现将《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暨冬春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省领导加强食品安全批示精神,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责任意识

  近日,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政风行风热线”有关食品安全问题领导批示的通知》,省领导对食品安全工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孙政才、副省长马俊清同志分别对“政风行风热线”“关注食品药品安全”专题节目中,群众关注多的食品安全问题做了重要批示。要认真组织县(市)工商局、城区分局学习领会领导指示精神,充分认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意识和使命感。

  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确保全省流通环节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二、围绕食品安全热点问题,突出重点,强化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

  要认真贯彻落实好《通知》精神,结合国家总局《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及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紧紧围绕消费者比较关注的食品安全热点问题,根据春节期间食品市场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加强节日食品市场监管。

  要以车站、旅游景点、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区域,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农村大集等为重点场所,以粮油、禽蛋、肉制品、水产品、饮料、酒类、调味品、乳制品、蜂蜜、糕点等节日食品及消费者投诉多、关注度高的食品为重点开展一次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要抓住食品安全隐患易发、多发的关键环节,加强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的不法行为,务求实现春节期间全省流通环节食品市场的安全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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