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2011年“打假、维权、反欺诈―2315在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各县(市)工商局、城区工商分局:
现将《2011年“打假、维权、反欺诈-12315在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11年“打假、维权、反欺诈-12315在行动工作方案》
二○一一年二月十四日
2011年“打假、维权、反欺诈
--12315在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突出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能力和水平,根据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的部署,省局决定2011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扩大12315形象宣传、打击假冒伪劣、惩治欺诈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目的的“打假、维权、反欺诈--12315在行动”专项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富民强省”这一主题,突出消费者权益保护这个重点,把扩大12315形象宣传与推进12315“五进”相结合,把规范经营行为与打击假冒伪劣相结合,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与倡导诚信经营相结合,针对当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人力,组织开展12315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树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权威和形象,努力营造规范有序、和谐文明、诚实守信的市场经营环境,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活动主题
主题:打假、维权、反欺诈--12315在行动。
分主题:1、打假治劣;
2、维护权益;
3、惩治欺诈:
4、12315品牌推进。
(一)打假治劣。
强化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依法查处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违法行为,取缔无照经营行为。打击利用家电、摩托车农机具下乡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加强对网络购物、电话购物和电视购物活动的监管,重点打击利用互联网、通信网络和电视网络等新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重点商品是:食品、保健品、农业生产资料、成品油、汽车配件、手机、服装、建材、家用电器、消防用品、儿童玩具、人造板、电线电缆、燃气具等。
一要依托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充分发挥网络体系作用,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权利人和群众举报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