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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0年9月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的通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0年9月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的通告


  2010年9月全区报告甲、乙类传染病病例10995例,其中死亡46人,病例数较8月份(12875例)减少了14.6%,较去年同期(9935例)增长了10.67%;报告发病率、死亡率和病死率分别为51.6/10万、0.21/10万和0.42%。

  9月份,全区除鼠疫、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白喉、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无发病、死亡报告外,其余14种甲、乙类传染病均有报告。其中报告病例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依次为乙型肝炎、肺结核、细菌性痢疾、梅毒、甲型肝炎,占报告病例总数的85.02%;报告死亡病例居前五位的疾病依次为艾滋病、肺结核、乙型肝炎、细菌性痢疾和梅毒。

  9月份,全区报告丙类传染病病例2747例,报告1例死亡病例,报告病例数较8月份(3454例)减少了20.47%,较去年同期(3070例)减少了10.52 %。报告发病率、死亡率、病死率分别为12.89/10万、0.0047/10万和 0.036%。报告病例数居前三位的病种依次为:其它感染性腹泻、手足口病、流行性腮腺炎,占报告病例总数的93.48%。

  9月份疫情显示:甲型肝炎等肠道传染病仍呈上升趋势。尤其是莎车县、墨玉县、伽师县、阿克苏市和疏附县等甲型肝炎发病率较高的地区要按照《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切实做好甲型肝炎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落实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强化疫情监测,科学及时处置暴发疫情,要加大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力度,强化食品、饮用水源监测、监督与管理,尤其要加强对中小学校周边饮食摊点的卫生监督与管理,防止肠道传染病通过食品及饮用水的传播。

  随着全区气候逐渐转冷,流行性感冒等部分呼吸道传染病将进入发病高峰期,各地在做好甲型肝炎等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同时,要按照《自治区卫生厅关于转发卫生部办公厅进一步加强秋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做好秋冬季传染病防治工作,积极推广目标人群流感、麻腮风等疫苗的接种工作。

  同时,各地要做好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后续工作和为15岁以下儿童进行乙肝疫苗补种工作,并继续做好边境口岸急性驰缓性麻痹病例监测和15岁以下入境儿童口服脊髓灰质炎疫苗工作。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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