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优秀共产党员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在学习、工作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三)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刻苦钻研业务,勇于开拓创新,在本职岗位做出显著贡献。三是带头服务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发挥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四)道德高尚,遵纪守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敢于同违法违纪行为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职业道德好,具有较高的群众威望。
(五)在参与医改及各项突发公共卫生工作中成绩突出;在重大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治、重大公共卫生活动中冲锋在前,不怕牺牲,勇往直前,做出突出贡献。
(六)在医药卫生系统工作满5年以上的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副厅局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本次评选推荐人选(在工作表现特别突出的可除外)。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
(一)刻苦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带头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决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热爱党务工作,积极钻研党建理论,熟悉党建业务,能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不断总结出新时期党建工作的新经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效果显著。
(三)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遵纪守法,廉洁勤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四)善于团结同志,同党员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积极有效地做好党的组织工作和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