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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冬季极端天气卫生应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冬季极端天气卫生应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新卫明电〔2010〕207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卫生局,各地、州、市卫生局: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冬季极端天气卫生应急工作的通知》(卫办应急发〔2010〕181号)转发你们,请各地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认真做好应对冬季极端天气的各项卫生应急准备工作,切实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请各地(州、市)卫生局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开展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应对冬季极端天气工作准备情况的督导检查,并于12月13日前将本地(州、市)冬季极端天气卫生应急工作部署和督导检查情况书面报卫生厅应急办。

  联 系 人:彭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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