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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0年11月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的通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0年11月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的通告


  2010年11月,全区报告甲、乙类传染病病例10130例,其中死亡43人,病例数较10月份(9779例)增长了3.59%,较去年同期(11071例)减少了8.5 %;报告发病率、死亡率和病死率分别为47.54/10万、0.2/10万和0.42%。

  11月份,全区除鼠疫、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白喉、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无发病、死亡报告外,其余13种甲、乙类传染病均有报告。其中报告病例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依次为乙型肝炎、肺结核、梅毒、甲型肝炎、丙型肝炎,占报告病例总数的90.21%;本月报告死亡的病种依次为艾滋病、肺结核、新生儿破伤风和梅毒。

  11月份,全区报告丙类传染病病例2176例,无死亡病例,报告病例数较10月份(2402例)减少了9.41%,较去年同期(2354例)减少了7.56 %,报告发病率为10.21/10万。报告病例数居前三位的病种依次为:手足口病、其它感染性腹泻和流行性腮腺炎,占报告病例总数的89.89%。

  11月份,全区报告3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其中其他传染病事件2起(水痘)、食物中毒事件1起。

  11月份疫情显示:猩红热、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水痘等呼吸道传染病仍呈明显上升趋势。

  各地要继续按照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加强领导,强化疫情监测,尤其是对托幼机构、学校、流动人口聚居区、建筑工地、饮食服务从业人员等重点地区和人群的疫情监测和管理,切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公众自我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积极协调教育等有关部门,广泛宣传和动员适龄儿童接种流感、麻腮风、水痘等疫苗。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
  2010年11月全疆甲、乙类传染病发病、死亡统计表

病   名

发 病 数

死 亡 数

合  计

10130

43

鼠  疫

0

0

霍  乱

1

0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0

0

艾 滋 病

86

32

病毒性肝炎

5120

0

甲肝

746

0

乙肝

3557

0

丙肝

708

0

戊肝

18

0

肝炎(未分型)

91

0

脊髓灰质炎

0

0

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

0

0

甲型H1N1流感

0

0

麻  疹

33

0

出 血 热

0

0

狂 犬 病

0

0

流行性乙型脑炎

0

0

登 革 热

0

0

炭  疽

2

1

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

290

0

肺 结 核

3308

9

伤寒+副伤寒

17

0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0

0

百 日 咳

14

0

白  喉

0

0

新生儿破伤风

4

1

猩 红 热

232

0

布  病

37

0

淋  病

171

0

梅  毒

819

1

钩端螺旋体病

0

0

血吸虫病

0

0

疟  疾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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