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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201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精心设计,合理安排

  各地应采取结合实际情况的灵活接种方式,设置足够的接种点和接种人员,确保每一个应免疫儿童都能得到免疫。固定接种点原则上设在常规免疫接种点,要有明显的标记和有关宣传资料,包括:服苗方法、对象、时间,保证充足冷藏设备、疫苗、冷开水、服苗用具等。厂矿企业、新建居民小区、城乡结合部等地段要采取临时固定、巡回和入户接种的方式;集贸市场、流动人口流入、流出地要采取固定和巡回接种的方式;偏远农村和山区要采取入户接种的方式。接种人员应选择适宜时间入户,如早上或晚上,以保证发现更多的儿童,提高工作效率。

  本次活动,要确保强化免疫覆盖所有免疫空白和不足3剂次的目标儿童。可采取家长易接受的方法在已服苗儿童的耳窝做标记,以便于识别儿童是否获得免疫。

  (四)集中力量,突出重点

  各级要结合实际情况,集中力量,突出重点,认真抓好流动人口聚居地、各类矿区、建筑工地、边远地区和免疫规划薄弱等地区的强化免疫工作,加大对集贸市场和城乡结合部等部位的力量投入,保证服苗工作的落实。流动人口聚集点必须挨家挨户查漏补种;流动人口进出点设立固定接种点。

  (五)认真评估,严格把关

  各级督导员在服苗结束后必须严格按统一的方案进行接种率评估,抽样必须遵循随机化原则进行。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纠正,接种率小于95%的县(市、区)要立刻重新组织人员采取补救措施。

  (六)现场接种

  现场接种实施时,服苗工作人员必须请受种儿童的家长/监护人认真仔细阅读脊髓灰质炎疫苗不良反应、禁忌症和注意事项(见附件一),并在服苗记录表上签名认可后进行服苗。

  六、考核评估与督导

  (一)评估指标

  报告服苗率、现场抽查服苗率≥95%。

  (二)评估内容

  1.当地政府及社会各部门的支持参与情况;

  2.经费落实与后勤保障情况;

  3.实施方案的制订及督导安排情况;

  4.宣传发动与人员(服苗及督导)培训情况;

  5.疫苗供应情况、服苗方式与接种点设置情况;

  6.基本情况调查:服苗工作人员配置情况,冷链设备的使用情况;

  7.现场组织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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