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
(一)进展与成效
1.各项目县市均召开了项目启动会并举办了项目技术培训班,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和专家技术指导组。喀什市以市政府名义下发了《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喀什市、伊宁县卫生局与当地妇联积极协调配合,开展宣传动员工作,适龄妇女参加检查的积极性较高。
2.督导组查阅了各项目县市宫颈癌检查的临床资料和工作流程登记本。从现场督导情况可以看出,精河县、伊宁县和喀什市各级领导对宫颈癌检查项目比较重视,临床各级医师、仪器设备、试剂均按时落实到位;普查工作流程正确,操作规范,个人资料完整,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认真、仔细。
3.督导检查的项目县(市)均能加强宫颈癌检查项目的技术力量,推进项目进展。伊宁县和喀什市在地(州)妇幼保健院的指导和帮助下,加快了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工作的进度。2010年1~11月,喀什市、伊宁县、精河县、阿图什市、库尔勒市免费检查农村妇女人数和任务量分别为24681(68.6%)、18000(60%)、4122(68.7%)、2077(34.6%)、4728(39.4%)。
(二)存在的问题
1.阿图什市、库尔勒市卫生局与妇联等相关部门缺乏协调,没有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宣传不到位,政策宣传覆盖面小;筛查机构对目标人群缺乏引导,影响了育龄妇女参加宫颈癌检查的积极性。
2.阿图什市、库尔勒市项目进展严重滞后。阿图什市财政部门于2010年12月初才将2010年度项目专项资金下拨至项目执行单位,致使项目工作的启动和实施受到严重影响。两市任务完成率仅为34.6%和39.4%。
3.伊宁县宫颈癌检查信息统计过于繁琐,增加了工作人员现场工作量,检查过程中不同内容的登记数据较分散,个人信息不集中,对宫颈细胞学检查结果异常的妇女随访率偏低,存在漏诊风险。精河县各乡镇卫生院任务进度不一,工作数据多为原始数据,整理分析不够,较为分散。库尔勒市未将计生部门宫颈癌筛查数据及时纳入统计、分析和后期管理。
(三)建议
1.阿图什市、库尔勒市应根据《2010年自治区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加强与妇联、计生、民政等部门的协调,改变以卫生部门为主的单一管理模式,加快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执行进度。
2. 伊犁州、巴州卫生局应针对试点县(市)应检人数不足的问题,统筹安排合理解决问题。巴州、克州卫生局应加强对筛查工作进度较慢的库尔勒市、阿图什市的督导检查和技术帮扶。各项目县(市)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加快筛查工作进度,提早做好2011年筛查的安排部署和组织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