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关于举办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一期)启动会议暨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及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结核病防治项目培训班的通知


  培训时间:2011年2月16日报到 ,17-18日培训 ,19日离会.

  培训地点:乌鲁木齐市华瑞大厦(暂定),地址:乌鲁木齐市五星路23号。

  第二、三期培训班的办班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三、 其他事项

  (一)参加培训人员的食宿费用由会议承担,往返交通费用自行承担;随行司机食宿由各地自理。参训人员交通费可从全球基金项目经费或自治区财政结核病防治专项经费中支付。

  (二)请各地(州、市)负责通知辖区内的相关人员准时参加培训并汇总本地参加培训人员的相关信息于2011年1月13日前将第一期培训回执(见附件)报送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第二、三期培训回执于2011年1月25日前报送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 系 人: 顾晓明、吴卫东

  联系电话:0991-2601080 2626121

  传  真:0991-2601080

  附件:培训班回执

自治区卫生厅
2011年1月11日

  附件:
  培训班回执
  

姓名

性别

单位

职务

电话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