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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加强食管癌早诊早治项目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


  四、开展定期督导检查,实施季报制度

  按照食管癌早诊早治项目管理方案的要求,我厅将组织项目专家组,每半年对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质量进行督导检查,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对两次考核未达标者,我厅将在通报项目县的同时,调整项目执行单位。

  为及时掌握各项目县工作进度和状况,食管癌早诊早治项目实行季度报表制度(具体详见附件内容),各项目点要指定专人负责报表的上报工作。季度报表于每季度的最后一日上报县卫生局,县卫生局审核后于下季度首月的前3日上报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由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汇总后报自治区卫生厅,审核后上报卫生部。

  附件:新疆食管癌早诊早治项目工作季度报表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
年度新疆食管癌早诊早治项目工作季度报表

  填报项目县:   任务下达日期:   年 月 日   工作上报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点

任务数

筛查数

任务完成率(%)

发现病例数

病例检出率(%)

早期病例数

早诊率(%)

治疗病例数

治疗率(%)

报表负责人(签字)

 

 

 

 

 

 

 

 

 

 

 

 

 

 

 

 

 

 

 

 

 

 

 

 

 

 

 

 

 

 

 

 

 

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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