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加强食管癌早诊早治项目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卫生局、阿勒泰地区、哈密地区、塔城地区卫生局,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自治区肿瘤医院:
根据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加强癌症早诊早治项目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卫疾控慢病便函[2011]4号)要求,为切实提高我区2011年食管癌早诊早治项目质量管理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我区食管癌早诊早治项目年度工作任务,现就加强项目质量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2011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经费在我区富蕴县、和布克赛尔县、新源县、巴里坤县、哈巴河县等5个县开展食管癌早诊早治项目,每县筛查任务数增加到2000人。筛查任务重,时间紧,各地一定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尽快组织食管癌项目实施单位启动项目工作,积极落实项目工作人员、检查设备、宣传、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2011年底前完成项目筛查工作任务。
二、开展培训,提高技术水平
食管癌早诊早治项目涉及多个学科的医疗临床技术,项目点的技术水平决定项目完成的质量。根据要求,我厅将于今年3月-4月组织自治区级专家依照《中国癌症筛查及早诊早治技术方案(试行)》开展培训,通过在各项目点直接带教的方式,分别对内镜、病理、现场流行病调查和数据管理上报人员进行相关培训,以提高学员技术操作能力(具体的培训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每个项目点培训约25人,经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医务人员,不得参与食管癌早诊早治工作。对开展工作确有困难的项目点,我厅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三、强化风险意识,严格消毒规范
各项目县要强化风险意识,严格按照《中国癌症筛查及早诊早治技术方案(试行)》中关于适应症和禁忌症的定义确定筛查对象,稳妥地实施食管癌早诊早治工作。要提前做好预案,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保证工作质量。
食管癌早诊早治中的内镜检查等技术是有创伤性的操作,不规范的清洗和消毒容易引起交叉感染。各项目县要将严格消毒规范作为开展食管癌早诊早治工作的必要前提,严格执行
卫生部印发的《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2004年版)》(卫医发〔2004〕100号)的有关规定,加强操作流程的管理,防止医源性感染。对于消毒规范不达标的项目点,应立即终止项目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