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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召开2011年全区卫生应急暨鼠疫防治工作会议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召开2011年全区卫生应急暨鼠疫防治工作会议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卫生局,各地、州、市卫生局,自治区人民医院,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为及时总结“十一五”及2010年全区卫生应急工作及鼠疫防治工作,贯彻落实2011年全国卫生应急工作会议及全区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2011年卫生应急重点工作及鼠疫防控工作。经研究,我厅定于2011年3月29日至31日在乌鲁木齐市召开2011年全区卫生应急暨鼠疫防治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总结回顾“十一五”及2010年全区卫生应急工作,安排部署“十二五”期间和2011年卫生应急重点任务。

  (二)总结2010年全区鼠疫防治工作,安排部署2011年鼠疫防治工作;

  (三)交流卫生应急工作经验。

  二、会议时间

  2011年3月29日报到,30日至31日开会,会期两天,4月1日上午离会。

  三、会议地点

  乌鲁木齐博格达宾馆(地址:乌鲁木齐市光明路253号;电话:0991-8863910),乘坐1、101、102、902路公交车新疆教育学院站下车即到。

  四、参会人员

  详见参会人员分配表(附件1)

  会议还将邀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应急办、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交通厅、自治区旅游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新疆军区联勤部卫生处、武警新疆总队后勤部卫生处、新疆民航管理局卫生处、乌鲁木齐铁路局劳卫处分管领导各1人。

  五、其他事项

  (一)参会人员的食宿费由卫生厅统一安排,往返交通费由各单位自理(随行司机按标准自结住宿费)。

  (二)请各地、各单位务必于3月18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传真至卫生厅应急办。

  (三)请各鼠疫监测单位报到时携带2010年鼠疫监测工作总结及规定保存的相关材料交会务组。

  (四)请各地、州、市卫生局负责通知辖区内参加会议的相关单位及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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