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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关于举办中国糖尿病社区医务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二)第二期:

  1.乌市卫生局负责疾控工作的领导;

  2.天山区卫生局和疾控中心负责慢病的工作人员各1名,幸福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碱泉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解放南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平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护人员各8名(请按3:1的医护比例选派);

  3.沙依巴克区卫生局和疾控中心负责慢病的工作人员各1名,友好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炉院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八一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田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邮电医院)、和田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钱塘江医院)医护人员各8名(请按3:1的医护比例选派);

  4.达坂城区卫生局和疾控中心负责慢病的工作人员各1名,达坂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乌拉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护人员各8名(请按3:1的医护比例选派)。

  五、其他事宜

  (一)此次培训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自治区人民医院、自治区疾控中心和乌鲁木齐市疾控中心选派经过国家级培训的专家担任,请上述单位协调安排好相关专家准时参加授课,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实施。

  培训方式采用多媒体集中授课和现场考核等方式进行,教材使用国家统一编制的中国糖尿病基层培训教材。

  (二)受训人员午餐由培训班统一安排,交通费将给予适当补助。具体费用从自治区疾控中心2011年中国糖尿病基层培训项目经费中列支。

  (三)请乌鲁木齐市卫生局负责通知辖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选派医护人员按时参加培训,并于3月22日前将培训班回执汇总后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至自治区疾控中心慢病科。

  联 系 人:  自治区疾控中心慢病科  索菲亚  刘来新

  联系电话: 0991-2629409 15999105572 0991-2635241 3635241(传真)

  电子邮箱:   suofeiya810@sina.com

  附件: 中国糖尿病基层培训项目乌鲁木齐市社区医务人员培训班回执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
  中国糖尿病基层培训项目乌鲁木齐市社区医务人员培训班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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