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区卫生系统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实行公开透明服务,保障群众看病就医知情权。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通过多种途径为群众提供医疗机构科室布局、专家信息等医疗服务信息。完善医疗机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加强对医院计费收费人员的统一规范化培训,防止重复计费、多收乱收等问题的发生。公开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药品耗材价格等信息,严格实行费用清单制和费用查询制,逐步开展单病种费用管理,努力提高收费公开透明度。

  (四)加强医患沟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切实转变服务理念,加强医患沟通,充分尊重和维护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真正做到尊重病人、关爱病人。认真落实有关医疗投诉处理等办法,实行首诉负责制,及时受理和处理病人投诉,定期收集和反馈病人对医院服务中的意见。继续会同司法等部门,扎实推进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严厉打击“医闹”等行为,维护医疗机构正常的工作秩序。

  二、加强质量管理,规范诊疗行为,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努力做到“质量好”

  (一)认真抓好医疗质量安全各项制度落实,增强医疗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深化“医院管理年”和“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成果,进一步突出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的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逐步建立医疗质量持续改进长效机制。以医疗质量为核心,切实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和基础医疗质量管理,继续强化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和医务人员“三基三严”培训,注重质量检查和考核,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严格执行各项诊疗、护理技术规范和常规,切实在实际诊疗和护理行为中加以落实。加大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力度,努力加强医疗质量内涵建设,更新质量安全观念,提高质量管理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

  (二)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推进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检查。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按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制度和处方点评、处方公示制度,坚持医院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积极推行“阳光用药”制度,加强对药品使用的管理和监督,严格规范医生处方行为。按照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间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互认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根据辖区医疗机构实际状况,选择稳定性好、质量能够监控和费用较高的检查项目,合理确定开展检查互认的项目,大力推进同级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降低患者就诊费用。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