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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区卫生系统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区卫生系统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新卫纠发[2011]1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卫生局,各地、州、市卫生局,自治区中医民族医药管理局,新疆医科大学各附属医院,厅直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现将《2011年全区卫生系统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2011年全区卫生系统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2011年全区卫生系统纠风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自治区纪委七届七次全会精神,按照2011年全区卫生工作会议和全区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会议的部署,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纠建并举、注重预防,将“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为内容的“三好一满意”活动作为卫生行风建设的重要抓手,紧密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着力解决卫生行业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一、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流程,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努力做到“服务好”

  (一)改进服务态度,改善群众看病就医感受。继续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把“用心、温馨、优质”服务贯穿于医疗服务的全过程。积极创建“行风示范窗口”,改善窗口服务。倡导服务文明用语,杜绝“生、冷、硬、顶、推”现象。坚持首问负责制,确保病人在就诊过程中遇问有人答,事事有人管。三级医院全面启动优质护理服务,地(市)级医院逐步推开,实施责任制整体护理。切实增强人文关怀意识,大力倡导人性化服务。

  (二)优化服务流程,方便群众看病就医。制定方便群众就医的业务流程,完善符合病人需求的工作制度。全面推行预约诊疗服务,力争三级医院预约诊疗门诊量占门诊总量的比例、病人复诊预约率、社区转诊预约率有较大提升。合理安排专家门诊,有条件的医院推行专家门诊“全日制”,方便农村和外地患者就医。合理配置、动态调动人力资源,实行错峰服务、分时段诊疗,合并挂号、收费服务窗口,积极稳妥推行“先诊疗、后结算”服务模式,简化、优化就医流程。提高检验检查工作效率,积极推行检验检查报告当天发放制度,改进检验检查结果查询方式。大力推进基本医疗保障“一卡通”,逐步实现公立医院对统筹区域基本医疗保障费用即时结算。三级医院带头延长门诊时间,开展双休日及节假日门诊,方便群众就医。改造医院门急诊设施,完善门诊标识系统,优化就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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