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继续推进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试点工作,进一步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实施全过程动态监控和公开透明运行,严格权力运行绩效考核与责任追究,形成覆盖权力运行全过程的监控机制。继续深化卫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对保留的许可项目的监督。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积极推进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党组织党务公开。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都要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以及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问责制,积极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卫生行业协会、学会的监督管理。
(三)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监督制度。认真执行拟提拔任用干部人选在党组(党委)讨论决定前书面征求纪检监察机构意见的制度和新任职干部廉政谈话制度。继续推进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和干部轮岗交流。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坚决惩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和突击提拔干部等问题。
(四)加强对资金和项目的监管。切实加强对医改资金、新农合基金以及公共卫生、重大专项等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安全、项目安全、人员安全。进一步健全完善资金使用管理和加强监督的制度规定,注重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完善卫生领域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规定。
八、认真落实责任,保证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
(一)进一步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纠风工作责任制。2010年中央修订了《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各地各单位要对照新规定,进一步修改完善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2010年卫生部制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卫生纠风工作责任制的意见》,严格执行纠风工作责任制,认真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纠风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积极探索加强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的有效办法。坚持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的工作思路,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实施精细化管理,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大力推进工作创新。着力推进效能监察工作,针对卫生行政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加强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解决懒、散、庸、拖、推、效率低下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