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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2011年卫生厅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五、加大治贿工作力度,坚决遏制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反弹的势头

  切实加强对治贿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入开展纪律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继续深入学习《刑法修正案(六)》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认真组织观看卫生部拍摄的《警钟长鸣》警示教育片,不断提高医疗卫生人员法制意识。深入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研究新办法,采取新措施,不断完善规范医生用药行为、加强医药代表管理等方面的长效机制,抓好已出台各项制度的落实。加强对医院领导班子和重点科室负责人的监督,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统方管理,健全内部制衡机制,严格统方权限和审批程序,未经批准不得统方,严禁为商业目的统方。严格执行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严厉打击行贿行为。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综合运用行政、党纪、刑罚等方式对违法违纪人员作出严肃处理,有效震慑商业贿赂行为。

  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严肃惩处违纪违法行为

  (一)重视办案工作,认真梳理掌握的信访举报和案件线索,反映重要问题的都要调查核实。重点查办违反规定乱收费、开单提成、收受回扣、索要和收受“红包”以及因工作不负责任发生严重医疗安全事故的行风案件,利用审批权、执法权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案件,以及违反政治纪律、财经纪律、组织人事纪律和外事纪律的案件,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严肃处理,并利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震慑作用。

  (二)不断健全办案工作制度。改进信访举报工作,加强对反腐倡廉舆情特别是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建立案件线索集体排查制度,对重要案件线索实行集体研究。建立办案工作责任制,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七、强化源头治腐,大力加强监督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一)继续扎实推进卫生系统惩防体系建设。各地各单位要对照《卫生厅党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意见》认真进行梳理,对未完成的任务要加大力度、加快进度。积极探索加强监督检查的有效方法,继续强化对惩防体系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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