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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全区卫生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督导检查情况的通报


  有的基层项目单位对项目内容不了解,影响了项目进度,同时造成大量资金滞留。其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滞留问题最为严重,如 部分地区虽然对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工作投入较大,但因不了解项目具体内容,而影响了项目进度,造成资金严重滞留。

  (二)部分项目运行不规范。个别地区在执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时,未按照项目管理方案要求严格执行限价分娩制度。部分县卫生局及项目管理办公室在推行政策、绩效考核、严格管理方面执行力度不足,没有建立完善的项目限价管理制度,导致群众住院分娩花费过高,使群众实际受益较少。检查中发现,巴州且末县、若羌县和哈密地区伊吾县乡镇卫生院未开展住院分娩业务,三个县绝大部分农村孕产妇在县人民医院住院分娩,顺产收费平均在1500-2000元左右,剖宫产收费平均在3000-4500元左右,远远超过了限价。部分项目存在管理不严、手续不齐现象。如哈密地区哈密市卫生局在执行农村孕产妇分娩补助项目时,没有按照项目有关规定印制新的项目报帐四联单,同时单据部分栏次没有按要求进行填写,存在盖章手续不齐等现象,导致群众在签字时,无法了解项目规定限价,不利于项目政策的宣传和推广。巴州且末县卫生局在管理居民健康档案时,未按照项目要求印刷规范的档案册,仅以订书机装订成册。和田地区卫生局设备招标手续没有进行封档管理,部分合同条款不完备。

  (三)部分项目配套资金未落实,影响了项目实施进度。检查中发现,部分需要地方财政支持的项目,由于财政困难,项目配套资金和项目工作经费均未得到落实解决,导致部分需要配套资金的项目不能按时完成,项目督导检查工作也不能及时开展。如2008年、2009年农村改厕项目和2009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各地配套的项目资金大部分未能落实。检查发现各地建设卫生厕所平均花费为1000-1500元/户,而项目仅补助400元/户,余下经费通过民政部门抗震安居工程资金和财政配套资金解决,由于缺乏合理的资金协调机制,大部分地区配套资金没有得到完全落实,2009年改厕项目完成比例不到30%,部分地区完成率仅为10%,严重影响了项目进度。另外,由于缺乏配套工作经费,部分地区项目督导检查工作也无法按期开展。

  (四)个别基础建设项目面积超标严重,致使项目不能按期交付使用,部分项目扩大面积和合并建设未按规定报批,可研、初设、环评等手续不全。检查中发现,2009年下达喀什地区巴楚县人民医院标准化建设项目建筑规模4300平方米,总投资1075万元,实际建筑规模13254平方米,超面积8954平方米,投资概算3000万元,检查时实际到位资金1450万元(中央投资950万元、县财政配套500万元),缺口资金1550万元至今尚未到位,导致该项目于7月份停工。2010年下达的喀什地区泽普县人民医院标准化建设项目,建筑规模5000平方米,该医院在今年4月项目下达前已开工建设,实际建筑规模12000平方米,超面积7000平方米,投资概算3000万元,目前实际到位资金1395万元(中央1080万元、自治区120万元、抗震加固资金195万元),缺口资金1605万元尚未到位。同时,扩大面积未报自治区和地区发改、卫生部门批复。2009年下达巴州且末县人民医院标准化建设项目建筑规模3700平方米,实际建筑面积6381平方米,超面积2681平方米,投资概算15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015万元(中央815万元、县财政配套200万元),缺口资金485万元由医院自筹解决。可研、初设、环评等手续至今未按自治区有关规定报批。喀什地区巴楚县恰尔巴格乡中心卫生院和色力布亚镇中心卫生院将2008年和2009年下达的两个项目合并建设,项目施工、环评等前期手续不全,合并建设、扩大面积未经地区发改、卫生部门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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