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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学会关于召开新疆医学会第三届医学美学与美容专业委员会换届改选会议暨全疆眼部、整形美容及眼眶病诊疗新进展学习班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学会关于召开新疆医学会第三届医学美学与美容专业委员会换届改选会议暨全疆眼部、整形美容及眼眶病诊疗新进展学习班的通知
(新医会字[2011]第13号)


有关医疗单位、第三届医学美学与美容专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经国家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评审委员会批准,由自治区医学美学与美容学会主办,乌鲁木齐市医学美学与美容学会、乌鲁木齐市眼耳鼻喉专科医院承办的“新疆医学会第三届医学美学与美容专业委员会换届改选会议暨2011年全疆眼部、整形美容及眼眶病诊疗新进展学习班”将于2011年4月16日在乌鲁木齐市召开,会期一天。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到日期及地点:

  地州参会人员于4月15日在乌市眼耳鼻喉专科医院四楼医护办报到。

  乌鲁木齐地区参会人员于4月16日10时(北京时间)在乌市眼耳鼻喉专科医院四楼会议室报到。

  二、会议日期及地点:2011年4月16日在乌鲁木齐市眼耳鼻喉专科医院四楼学术厅。

  三、收费标准:学习班注册费200元;(含学习费、资料费、学分证、餐费)手术观摩费500元。如已获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IC卡,请自带,可刷卡获得学分。

  四、食宿安排:会议统一安排食宿。住宿费用自理,如要求住宿请于4月1日前将回执反馈会议筹备组。

  五、会议内容(详见附表)。

  六、请各位委员候选人准时参会,不到会者视为自动放弃本单位委员资格。

  七、请参会人员将回执于2011年4月1日前回函会议筹备组。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联系人:丁晓彤

  联系电话及传真:13699969285  0991-2814976

  回  执

  全疆眼部美学与整形美容及眼眶病诊疗新进展学习班

  暨自治区医学美学与美容学会第二届换届大会回执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称:

单位名称:

是否为委员候选人: 是  否

联系电话:

是否住宿:1.不安排   2.安排独立标准间  3.安排合住标准间

注:无合住者时按独立标准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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