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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防治地方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国家十三个部门关于开展2011年防治碘缺乏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防治地方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国家十三个部门关于开展2011年防治碘缺乏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地州市卫生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经信委、盐务局、人口计生委、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广电局、妇联、残联、妇儿工委办公室、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自治区防治地方病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1年5月15日是我国第18届“防治碘缺乏病日”。今年的宣传主题为“坚持科学补碘,预防碘缺乏病”。国家13个部(委、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2011年防治碘缺乏病日活动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11〕63号)(以下简称《通知》),经我办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经信委、盐务局、人口计生委、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广电局、妇联、残联、妇儿工委办公室、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13个厅(委、局)商议,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同时印发《自治区开展“全国第十八个防治碘缺乏病日”活动计划》,请各地结合当地实际,集中在5月15日前后举行较大规模的、多种形式的防治碘缺乏病宣传活动。

  各地(州、市)一定要提高认识,认清形势,加强领导和部门间的沟通合作,围绕主题,精心组织,落实重大防控措施,突出重点,动员全社会扎实、有效、持续地开展健康宣传促进工作,切实推动当地防治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巩固已经取得的有效成果。

  宣传活动结束后,请各地、各部门对宣传活动的开展情况(包括领导参与情况和所有活动数据及影像资料)进行认真总结,由各地(州、市)相关部门汇总后,于5月28日前报自治区防治地方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主管厅、委、局(含书面和电子版本),并将电子版报送自治区疾控中心,自治区疾控中心汇总整理后形成自治区级活动总结报告,并以自治区地病办名义报送国家各部门。

  联系方式:

  自治区防治地方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杨勤

  联系电话:0991-8560651

  电子邮箱:xjwstdbb@163.com

  邮寄地址:乌鲁木齐市龙泉街191号

  邮编:830001

  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病科

  联 系 人:张玲

  联系电话:0991-263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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