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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做好全区2011年消除麻疹工作的通知

  (四)控制院内感染,消除隐患。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尤其是已发生麻疹暴发疫情的地区要严格按照卫生部《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规范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等工作,及时对麻疹病例或麻疹疑似病例采取呼吸道传染病的感染控制和防护措施,有效控制麻疹的院内传播。各级卫生部门要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消除麻疹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加强对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工作的监督管理,避免工作流于形式。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大对本辖区内儿童集中就诊医院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排查隐患,有效预防和控制院内感染。

  (五)强化宣传教育,化解风险。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短信等大众传媒和人际传播等方式,针对不同人群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健康教育活动,使免疫规划预防接种知识和消除麻疹等相关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有利于提高常规免疫规划工作质量和消除麻疹工作的社会氛围。同时,要积极做好舆情监测和风险沟通,建立风险沟通应急响应机制,及时应对来自媒体、论坛、博客等方面的负面信息,及时解疑答惑,澄清事实。

  三、分类指导,有效遏制麻疹疫情

  各级疾控机构要定期分析麻疹疫情,划定高危地区和目标人群,制定行之有效的防控对策,分类采取针对性措施,逐级报告有效情况。以县(市、区)为单位,对发病率超过前三年同期平均水平且发病以0-14岁儿童为主的地区,要实行疫情日报告、周分析制度;对发病率超过前三年同期水平或麻疹暴发的起数或病例数超过前三年周期平均水平且发病以15岁以上人群为主的地区,要实行每周分析疫情制度;其他地区实施每月分析疫情制度。各地要根据疫情特点,在夯实常规免疫工作基础上,有重点地开展查漏补种,并适时采取强化免疫。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动员各部门积极参与疫情控制工作,加大干预力度,务求取得实效。根据今年全区麻疹疫情发病情况,各地要组织对目标儿童开展多轮次的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结合入学入托查验接种证工作,全面落实查漏补种,切实提高适龄儿童麻疹疫苗常规2剂次接种率。

  四、强化督导,定期通报工作进展

  各地要定期督导常规免疫工作,消除麻疹工作进展情况,对近3年麻疹疫情明显上升的县(市、区)或有暴发疫情的县(市区),自治区将对所属地(州、市)每月督导一次,所属地(州、市)要对相关县(市、区)每月督导2次。督促免疫规划工作薄弱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集聚地和麻疹疫情长期得不到有效控制地区,切实落实工作保障措施和技术措施,努力提高常规免疫规划工作质量,加快消除麻疹工作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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