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狠抓落实,全面实施《消除麻疹行动方案》
(一)加强常规免疫,夯实基础。做好免疫规划常规免疫工作是消除麻疹的关键措施。各地要按照《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要求,强化冷链系统和疫苗贮存运输管理,规范管理预防接种证,要采取定期在辖区内搜查“未免疫”和“未全程免疫”的适龄儿童并及时补种等措施,切实加强麻疹类疫苗的常规免疫接种工作。要结合消除麻疹工作需要,及时调整接种门诊的运转周期和服务模式,使8月龄和18月龄的适龄儿童尽可能在1个月内完成含麻疹成分疫苗接种,确保接种率和及时接种率分别达到95%和90%以上;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社会动员力量,组织开展对外来人口、计划外生育儿童调查摸底,及时查漏补种,并将其纳入当地免疫规划管理;要加强与教育部门合作,切实做好入学入托查验接种证和漏种儿童的补种工作。自今年开始,每年9月将作为儿童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和查漏补种工作月。
(二)健全监测体系,常抓不懈。各级各类医疗和疾控机构要按照《消除麻疹行动方案》和《麻疹监测方案》要求,规范监测管理,强化质量控制,及时做好麻疹疫情网络直报、个案调查、标本采集及实验室检测等工作;医疗机构要协助疾控机构做好麻疹病例、疑似病例调查和标本采集等工作;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要按照全国传染病自动预警信息系统有关要求,确保麻疹病例或疑似病例能够报告及时、采样合格、检测准确,并在48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进一步提高麻疹监测系统的灵敏度和特异度,科学指导防治决策。
县级疾控机构要每天对辖区内网络直报的麻疹疫情进行实时监测和系统分析,尽早发现异常疫情,及时开展专项调查,地州市级疾控机构要及时赶赴疫情上升地区开展督导,查找问题原因,及时采取措施,有效控制疫情。
(三)加强应急处置,有效应对。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及时发现和有效处置麻疹暴发疫情的应急措施。发现暴发疫情时(以村、学校等集体单位10天内发生2例及以上病例,以乡、镇街道为单位10天内发生5例以上病例),县级疾控机构必须在24小时内赶赴现场,按照《消除麻疹行动方案》要求,做好病例调查、主动搜索、接种率调查等重点工作,视疫情程度按规定适时启动当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根据疫情特征划定应急接种范围,并在短时间内使目标人员接种率达到95%以上,有效防止疫情蔓延,减少二代病例,杜绝三代病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