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说明:
1. 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评估标准评分表总分为100分,达标标准为﹥80分。
2. 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共卫生机构不对第九、十项进行评估,总分85分,达标标准为﹥68分。
3. 第一至八大项标准中有1项为0分,即视为不达标。
附件3:
2011年新疆卫生系统控烟工作进度安排
序号
| 工作任务
| 完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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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召开全区卫生系统控烟大会,自治区卫生厅与自治区区及医疗卫生单位、各地州市卫生局签订控烟目标责任书。
| 5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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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各地、州、市卫生行政部门召开控烟工作专题会议
| 5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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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填报创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基础信息和工作计划表
| 5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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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各级开展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的媒体宣传,并向社会公开承诺
| 5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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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
| 5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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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完成全国控烟交叉评估任务
| 5月-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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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创建无烟单位活动
| 5月-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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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开发、制作控烟干预材料
| 5月-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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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组织控烟培训及巡讲
| 5月-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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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对辖区医疗卫生机构控烟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 6月-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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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无烟医疗卫生单位申报
| 9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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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全区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考核验收
| 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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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无烟医疗卫生单位公示
| 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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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全区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总结
| 12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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