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强化未成年人阵地建设。着力打造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文体活动场所。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公益项目配套设施以及社会公共设施的科学规划和建设监管,特别要做好铁山坪爱心庄园、儿童医疗中心、市特殊教育中心等重大民心项目的建设质量监督。大力发展普惠制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项目建设及初中校舍改造,继续做好对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改扩建、设备更新及日常管理。深化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未成年人科普基地、少年科学工作室、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创建和培育,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规划馆、科技馆等场所。进一步发挥12355青少年服务台、青苹果之家引导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积极作用。
二、加强部门联动,服务弱势群体
(五)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做好当前民生工作的决定》,大力实施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行动计划,建设“农村留守儿童希望家园”、“农村留守儿童之家”,继续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校外活动场所免费培训,推广农村留守儿童 “4+1”教育模式。深化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百千万”牵手行动,农村中小学教师、“五老”志愿者、知心哥哥(姐姐)与农村留守儿童结对,建立长效关爱机制。继续推动 “亲情视频聊天室”、 “亲情电话”建设、安装和管理。
(六)救助流浪未成年人。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按时保质完成“十一五”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在建项目,争取“十二五”期间建设项目,完善功能设置,提升救助能力。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工作的通知》(民发〔2009〕102号),集中开展流浪未成年人排查救助和打击拐卖、拐骗、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或组织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充分利用网络、DNA检验等手段做好救助保护工作。
(七)帮扶困难未成年人。继续深化“金秋助学”、“希望工程”、“春蕾行动”、“残疾人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等捐资助学项目,积极争取防艾、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爱幼童心等项目支持,加大对艾滋病患儿及贫困残疾儿童、疾病患儿等困难未成年人的救助帮扶力度。加大助训经费投入,助推贫困家庭未成年体育苗子成长发展。建立与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结对关爱,继续开展“失足未成年人关爱月”活动,强化对受助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和帮扶教育。开展非法使用童工、侵犯未成年工合法权益专项整治。
三、推进重点项目,深化品牌工作
(八)实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程。以建党90周年、辛亥革命100周年纪念为契机,实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程。围绕“五心四好”、“唱读讲传”,深入开展“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红领巾心向党”、“争当‘四好少年’”等系列主题教育活动,举办红色之旅、红色夏令营实践教育活动,借助BBS、微博、手机短信等非传统媒介,扩大未成年人的活动参与面。组织开展小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和“双合格”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深化“中华魂”主题教育读书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