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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武陵硅业余热发电工程的通知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武陵硅业余热发电工程的通知
(渝发改能〔2011〕849号)


黔江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报送的《关于核准武陵硅业余热发电工程项目的请示》(黔江发改委文〔2011〕76号)文收悉,结合重庆市投资咨询公司对该项目审查意见(重资咨〔2011〕59号),经研究,现将核准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必要性
  为充分利用工业硅矿热炉产生废烟气中的余热、通过余热锅炉产生蒸汽来发电,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达到节约能源、减少废烟气余热排放对大气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目的,同意建设武陵硅业余热发电工程项目。
  二、建设规模
  本工程装机容量为8×7吨/小时余热锅炉+1×1万千瓦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三、接入系统
  项目以35千伏电压等级接入系统。送出工程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具体方案另行审定。
  四、项目位址
  黔江区正阳工业园区武陵硅业有限公司厂区
  五、项目业主
  重庆武陵硅业有限公司
  六、投资估算
  本工程总投资为7889.94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747.38万元,设备工器具购置费5098.42万元,安装工程费975.1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66.50万元,基本预备费369.37万元,流动资金133.18万元。项目资金全部由业主自筹。
  七、环保要求
  本工程必须严格遵守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排放指标要满足国家环保要求。
  八、节能要求
  项目单位要优化工程设计,选择最佳的系统方案,加强节能管理。投产后各项相关能耗指标应控制在设计水平。
  九、招标核准
  在工程建设和设备采购中,应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认真组织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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