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印发2011年江西省社区矫正工作要点的通知
(赣矫正办字[2011]1号)
各设区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2011年江西省社区矫正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2011年江西省社区矫正工作要点
2011年,我省社区矫正工作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矫正质量为重点,以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为目标,以促进社区服刑人员回归社会为根本,扎实工作,积极探索,在我省所有乡镇(街道)全面试行社区矫正,为建设平安和谐江西作出积极的贡献。
一、进一步健全组织保障和制度体系
1、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为全面试行社区矫正提供组织领导保障。
2、继续做好专门工作机构设立、挂牌工作。
3、建立健全村(居)社区矫正工作站和社区服刑人员监管帮教小组。
4、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全额保障制度,并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二、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
5、因地制宜,多渠道充实司法所社区矫正专职工作人员。
6、继续落实政府购买社区矫正公益性岗位的工作,配齐配强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
7、深化社会志愿者招募工作,吸纳更多知名人士、有威望的人士和专业人士加入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
8、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业务能力建设和公正廉洁执法教育。有计划、有组织地逐级开展培训工作。
三、进一步规范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
9、在社区服刑人员交接中,坚持“见人见档”,做到“人档齐全”。
10、建立江西省社区矫正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将社区服刑人员从接收登记、矫正执行、考核考评、解除矫正等各个工作环节全部纳入系统管理模块,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全程信息化管理。
11、严格执行社区服刑人员报到、外出请假审批、考核奖惩等日常管理制度,规范所有工作档案和工作台帐。
12、按照分类科学、因人施矫、动态管理的原则,全面实行分类管理、分等级管理、分阶段教育和个性化矫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