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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撤销镇江市丹徒区高资镇设立高资街道办事处的批复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撤销镇江市丹徒区高资镇设立高资街道办事处的批复
(苏政复〔2011〕41号)
镇江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镇江市丹徒区部分乡镇区划调整的请示》(镇府发〔2011〕37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撤销镇江市丹徒区高资镇,以其原辖区域设立高资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人民路1号,管理1个居委会、12个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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