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立足基层务求实效
维权周期间,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县级妇联12338妇女维权热线、乡镇(街道)妇女维权站、社区(村)“妇女之家”等基层维权工作阵地的作用,努力争取活动实效。要进一步提升12338妇女维权热线服务水平。抓住维权周契机,通过发放12338热线宣传页、服务卡、温馨告知卡等,在广大妇女群众中集中宣传热线的服务内容,提高群众对热线的知晓率,使妇女群众在遇到问题时想得到热线、打得通热线;进一步争取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加强热线的经费保障,推进热线的可持续发展。要全面依托乡街和谐平安联创中心建立妇女维权站,推广“三联三进”的做法,即妇女维权站进入联创中心、妇联主席进入联创领导机构、妇联维权专干进入联创工作班子,来信来访联接、矛盾纠纷联排、维权服务联动。要着力发挥社区(村)“妇女之家”的维权作用。丰富“妇女之家”的维权功能,发挥“妇女之家”植根群众之中、近在妇女身边的优势,切实以妇女为本,创新妇女群众工作理念和方法,深入扎实地开展基层群众工作,在了解诉求、维护权益,疏导情绪、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上作贡献。要进一步健全特殊妇女儿童维权机制。妇联组织与公安部门应密切联系,建立来历不明疑似被拐妇女儿童和被解救妇女儿童信息通报机制,加强被拐妇女儿童的解救工作及被解救妇女儿童的救助、康复工作,切实维护她们的各项权益;各级妇联组织应与公安等部门协调配合,建立健全教育挽救卖淫妇女工作各项制度与长效机制,通过实实在在的关心和服务,帮助她们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回归社会,自食其力,成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积极参与者;要探索建立遭受家庭暴力妇女儿童的庇护机制,如依托民政部门建立妇女庇护所(救助站),健全公安部门对家庭暴力的干预机制等等。
三、结合实际统筹部署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维权周活动的意义,从关注服务妇女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的积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谋划。各级妇联、综治、司法行政、公安部门要密切配合、统筹推进,将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与深化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与制定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相结合,根据本地区妇女的“三最”需求,切实为广大妇女儿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同时,要重视开展活动宣传,综合运用各种传媒手段,尤其是互联网和手机平台,通过专题网页、在线互动等方式开展妇女法制宣传和维权服务,扩大维权周活动的效果和影响,营造全社会尊重和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良好氛围。
省妇联、省综治办、省司法厅、省公安厅将适时举办省级“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各地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的具体时间不做统一规定,原则上安排在3月份进行。各地要认真总结并及时报送“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开展情况和有关图片音像资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1年3月29日。我们将通过资料汇编、简报等方式加强宣传,扩大影响,进行交流。